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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,《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你户至今未办理登记和(未交少交)个人出租房星税收,请你于2025年5月21日前携带下列证件资料: 1.房屋租货合同(协议)原件及复印件 2.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.承租方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.承租方承租房屋用途说明原件(单位需加盖公章) 5.出租方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 前往出租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手续,并按规定(缴纳补交)2012年1月至2025年5月的个人出租房屋税收,逾期未办理登记和缴纳税收,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 办理地址: _社区居委会、电话: 签收: 风阳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2025年5月12日
1、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%的征收个人所得税。 2、对个人出租、承租住房签订的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 3、对个人出租住房,不区分用途,在3%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,按4%的征收房产税,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 4、对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,减按4%的征收房产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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